关于订阅使用云安区纪委“云安清风”微信公众号的通知
各镇党委、区直和上级驻云安各单位:
云安区纪委将于近日正式上线运行“云安清风”微信公众号,重点推送本地纪检监察业务信息及转载中央、省、市纪委官方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每周发布2—3期。
各镇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协调本地的宣传渠道(如QQ群、微信群、手机短信发送平台等)加大对“云安清风”微信的宣传力度,引导本镇本单位党员干部积极主动订阅“云安清风”微信公众号,结合召开会议、工作调研等进行推介,让“云安清风”微信深入基层,扩大影响。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使用“云安清风”微信,同时积极发动身边的党员和群众订阅。
附件:订阅“云安清风”微信操作说明
中共云浮市云安区纪委
2017年2月21日
附件:
订阅“云安清风”微信操作说明
1.下载腾讯公司微信APP软件。打开手机网络浏览器,输入weixin.qq.com/d,下载安装微信软件。
2.申请个人账号。打开微信软件,根据提示信息申请注册个人账号。
3.搜索公众号名称订阅“云安清风”:登录微信软件,点击界面右上角菜单“添加朋友”栏,搜索“云安清风”,点击“关注”,完成订阅。
4.用微信 “扫一扫”功能订阅“云安清风”:登录微信软件,点击界面右上角菜单“扫一扫”栏拍摄下方二维码,点击“关注”,完成订阅。(来源:云安纪宣)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