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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安县三措并举规范工程建设市场

时间:2009-12-21 来源:云安县纪委、监察局 发布: 浏览量: 【字体:小 大】

近年来,云安县针对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三项措施有效规范了工程建设市场,打造了一批优质工程、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和廉洁工程。

一、突出重点,建章立制。一是在工程招标备案时,要求业主在招标文件合同中增加“严禁中标企业转包工程,一经发现即清退出云安县建筑市场”的约定,强化了对中标企业的监管约束;二是出台《关于加强和规范建筑市场管理工作的方案》,强化对建筑市场的监督,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二、严守程序,全面规范。对达到公开招标条件的工程,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公开招标;对未达到公开招标条件的工程,必须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提交相关资料后办理工程交易见证书、工程增加投资见证书和工程结算见证书,由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统一建立工程交易见证工作台帐,从根本上防止业主规避招投标的现象。

三、加强监督,严肃查处。一是调整标后跟踪监督机构,由原来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一家监督改为由县建设局的建工股、执法监察股和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组成的联合监督机构,进一步强化对建设工程的后续监管,防止中标企业擅自改变工程预算以及降低质量标准;二是在项目工程招投标过程中,通过资格审查、中标公示、现场监控、专家独立评审等形式严防投标企业进行围标、窜标。凡发现参与投标企业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参与全县建筑工程招投标资格;三是继续保持案件查办的高压态势,对于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干预工程招投标以及在招标投标过程中进行权钱交易的,一律进行严肃查处。

据统计,2008年以来进入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有27项,应公开招标率和公开招标率都达到100%,工程预算价21021.39万元,工程中标价20270.61万元,节约资金750.78万元,节约率为3.57%,没有出现索贿、受贿以及以权谋私等违法违纪现象。(曾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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