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安:以铁的纪律保障扶贫开发工作有效开展
自省、市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会议召开后,云安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层级落实责任,并建立扶贫开发专项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专门用于贫困村和贫困户的帮扶项目,同时采取了四项纪律措施,有力保障了扶贫开发工作的有效开展。
一、群众评议,村中公示。各镇迅速行动,组织专门力量,采取进村入户的方式,对全县22个贫困村,以及人均收入1500元以下具有劳动能力且有发展意愿的农户进行了核实。经过组织群众评议、村中公示和村支部书记、镇挂村分管领导、镇长的三级审核把关,全县共确定了4772户帮扶对象,逐一摸清了贫困户所在自然村、人口、劳力等基本情况,并且初步确定了扶持项目,为开展扶贫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落实责任,制定规划。为确保帮扶工作不流于形式,建立了以县委、县政府和有帮扶工作任务的领导为责任主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派驻挂村挂户承担具体扶持任务的干部、职工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落实机制。县直各帮扶单位迅速行动,纷纷组织干部职工进村入户,实地了解贫困户的生产生活情况,并建立了一一对接关系。同时根据农户意愿,以“四结合”(输血与造血相结合、就地与就业相结合、扶贫与扶智相结合、短效与长效相结合)为指导,制定了以开展技能培训、转移就业、扶贫开发等为主要项目的帮扶计划,定期不定期深入农户进行现场指导,帮助农户脱贫致富。
三、建立台账,全程监督。加强对扶贫过程的监督管理,以镇为单位逐村逐户对贫困户进行登记造册,做到户有卡,村有册,省、市、县和镇有数据库,通过查阅数据库,帮扶人可以随时了解贫困户的基本情况,方便建立帮扶计划,实现帮扶对接。制定了《帮扶记录卡》,由村委会、贫困户和挂钩的帮扶责任人同时持有,帮扶工作进展情况经村委会负责人、贫困户和帮扶责任人共同签名确认后,统一录入电脑并建立帮扶台账。通过帮扶台账,可以对帮扶工作情况进行全程监督,从根本上杜绝扶贫工作不落实,流于形式的不良现象。同时,县统一派出专门督察小组,对扶贫工作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予以及时整改。
四、严管资金,问责追究。切实加强扶贫资金的管理,建立了扶贫资金运行机制、项目管理机制和绩效评价机制,实行扶贫资金专人管理,专款专用,独立审核。严格扶贫资金报销制度,扶贫资金使用凭证必须经过贫困村负责人和贫困户共同签名确认,否则一律不得报销开支。加强监督检查,纪检监察部门设立了举报投诉电话,指定专人受理信访投诉,凡出现优亲厚友、徇私舞弊和贪污、挪用、截留扶贫资金的,对直接责任人将予以严肃处理,并视情节严重,对相关责任领导进行问责追究;出现帮扶工作走过场,无帮扶效果的,帮扶单位还须向县委、县政府书面报告,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曾海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