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安严把“五关”营造风清气正选人用人环境
近年来,云安县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降低,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通过严把推荐关、考察关、票决关、公示关、考核关,营造了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一是严把推荐关。在推荐干部中,县委规范了干部选拔的初始提名,把依靠干部群众选人用人作为选准用好干部的基本前提,把推荐的职位和条件要求,交给干部群众,通过会议投票和个别谈话等形式进行推荐,以得票多少为主要依据来确定考察对象人选,使干部群众在干部选拔当中有话语权。2007年11月以来,共组织5615人次进行了民主推荐。
二是严把考察关。在干部考察中,注重根据不同领导职务、不同工作环境、不同工作基础和起点,坚持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识别干部,坚持利用群众满意度分析干部,动态地评价干部的优缺点,全面客观地评价干部,确保把人看准看真。同时,建立了与纪检监察、计生、检察、信访、综治等部门的干部信息共享机制,全面了解干部现实表现情况。合理确定群众参与考核的比例,全面实行干部考察预告制度,进一步提高干部考察工作透明度。2007年11月以来,共组织3127人次进行了民主测评,并在2009年暂缓了2名在考察期间有问题反映而需待查的干部的任职讨论。
三是严把票决关。在讨论干部中,县委始终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决定的做法,实行“八不”的讨论票决制度,即未完成规定考察程序的不开常委会,应到会常委未达三分之二的不讨论,情况未明或有问题未查请的不讨论,未认真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的不讨论,未经每个到会成员充分讨论的不表决,多数人不赞成的不通过,认真落实了《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十不准”,切实把好选人用人的审批关,确保选准用好干部。
四是严把公示关。在公示任职中,坚持把任前公示作为加强对干部任用工作监督,防止和减少选人用人失察失误的重要措施,对全县科级干部的提拔任用实行任前公示。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区别对待,即不查已掌握并作为结论的问题,深查未曾掌握的新问题,重查新的重大问题。在任用上,只要反映的问题不影响任职或查无实据的,大胆任用;反映的问题影响任职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任用;反映的问题严重并查有实据的,坚决不用。2007年11月以来,在120名提拔任职和4名调任的干部的任前公示中,暂缓了1名在公示期间有为问题干部的任职。
五是严把考核关。县委创新干部考核机制,确定了“不以为经济总量大小论英雄,只以功能发挥好坏论成败”的政绩考核观,制定了《云安县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评价指标体系及考核评价实施细则》、《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方案》、《县直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机关工作效能考核评价方案》,分设共同指标和类别指标,以功能区划分类进行考核,建立了“功能发挥好、考评得分高”的科学考核机制,使干部考评真正成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施政的“指挥棒”和“风向标”。(张达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