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安纪委采取有力措施强化抗旱抗震救灾资金监管
云安纪委采取有力措施
强化抗旱抗震救灾资金监管
西南地区旱灾、青海玉树地震灾害发生后,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大力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纷纷向灾区群众伸出了援助之手,踊跃捐款。为确保广大干部群众能够捐献的资金安全到达灾区,解决灾区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困难,云安县纪委监察局通过四项措施,确保了抗震救灾资金安全运转。
一是公开捐赠地点。在县政府、县慈善会、县红十字会分别下发了关于开展为西南旱灾地区、青海玉树地震灾区募捐活动的通知后,全县高度重视募捐工作,县委县政府先后于 2010年4月6日、4月19日在县委大会堂分别举行了向西南旱灾地区和青海玉树地震灾区的募捐仪式,县委书记金繁丰、县长肖向荣等县四套班子领导以及县直部分单位干部职工现场进行了捐资。全县各镇、各单位也相继开展了捐赠活动。二是公开捐赠款项。在接到捐赠资金后,各镇、县直各单位当即进行统计,并将捐款人姓名、捐款数量等在单位显眼的地方予以对外公布,接受广大党员干部和社会群众的监督。县慈善会、县红十字会还以简报的形式对捐赠情况进行了通报,县广播电视台运用电视、电台及时报道广大干部和社会群众的捐款情况。三是实行银行拨付。在收到捐款后,一律及时存入银行专户,再通过银行划拨的形式划拨到省、市相应的部门。截至4月19日下午4:30止,县慈善会累计共接收西南旱灾捐款15.34万元,共接收到玉树地震灾区捐款2.097万元,县红十字会接收到玉树地震灾区捐款0.27万元,已全部存入银行账户,正在办理向省、市划拨手续。四是落实专人负责。为确保救灾资金的高效运转,县慈善会、县红十字会、还指定专人跟踪落实救灾资金的划拨,做到接收一批,划拨一批,县纪委监察局和各派驻纪检组积极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救灾资金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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