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安四项举措严肃政府机构改革纪律
为进一步严肃政府机构改革纪律,确保机构改革期间“工作不断、队伍不乱,财产不动、人员不换”,云安县采取四项纪律措施,推动了机构改革工作的有序开展。
一是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府机构改革期间,各部门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凡对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执行不力,影响全县工作大局的,将启动问责程序,对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进行问责处理。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密切关注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对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不强,不能遵守日常工作纪律等苗头性问题,采取早打招呼、早提醒等方式,督促所在单位采取措施,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是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制度。政府机构改革期间,各部门必须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切实做好资产清查登记、财务清算和移交工作,不得弄虚作假、虚报和漏报资产、随意变更和毁坏会计帐目、会计凭证;不得借机贪污、侵占、挪用和变卖国有资产。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严禁借机乱发奖金、补贴、礼品或用公款宴请、组织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借机用公款组织干部职工到境内、外旅游;严禁借机向管理对象索要财物或接受捐赠。同时设立专门投诉电话,指定专人受理信访举报,凡发现违纪违法行为的,一律予以严肃处理,并视情节严重,对单位“一把手”进行问责处理。
三是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政府机构改革期间,各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对涉及人员分流、大额开支等重大事项的,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借机突击提拔、任免、辞退、吸收干部。确需人事变动的,必须按有关规定报相关部门审批,凡违反规定的人事任免,一律按无效处理。政府机构撤销、归并、新建和职能调整后,涉及岗位调整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岗到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执行或延缓执行组织作出的调配决定。
四是严格遵守日常工作纪律。政府机构改革期间,各部门必须把机构改革工作和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坚决克服上班迟到早退、消极怠工、推诿扯皮、工作效率低下等不良现象。要加强档案管理工作,对档案、文件、内部资料要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严防失密、泄密和遗失事件发生,不得擅自涂改、抽取、伪造或销毁档案资料。(张达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