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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安建立“五项机制”提高财务监督水平

时间:2010-10-28 来源:云安县纪委、监察局 发布: 浏览量: 【字体:小 大】

去年以来,云安县纪委、审计局、监察局、财政局、检察院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建立了“无证必考”、“教育培训”、“逢离必审”、“联合监督”、“案件联查”等五项机制,有效规范了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行为,提高了财务法规制度的执行力,从源头上预防了腐败行为,促进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建立“无证必考”机制,强化从业人员管理。去年3月,财政局组织开展了会计持证上岗大检查,坚决查处无证上岗行为,要求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参加培训,考取从业资格证后才能继续上岗。县审计局在开展审计工作过程中,把被审计单位会计从业人员有无资格证作为审计的一项重要内容,督促会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目前,全县104个行政事业单位中,从事财会工作岗位的共463人,其中持证上岗的为426人,持证率由原来61%提高到现在92%。

二、建立“教育培训”机制,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一是完善了培训机制。将财经法规列入“五五”普法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和财会人员进行专题学习。每年举办1-2期集中培训学习班,对单位负责人和财会人员的进行集中培训。二是加大了宣传力度。在审计过程中大力宣传有关政策法规,通过政策法规的强大震慑力,督促领导干部和财会人员自觉遵守财务制度,防范财务违规行为。三是强化了继续教育。加强财会人员职称管理,持证人员必须参加一年一度的会计继续教育,并且通过相关财务法规的考试。据统计,我县现有财会人员中,取得中级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职称的为13人、初级从业资格的为96人。

三、建立“逢离必审”机制,加大审计监督力度。进一步完善了经济责任联席会议制度,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关口前移、注重防范的原则,实行“逢离必审”的经济责任审计体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约束和制衡,促进领导干部增强责任意识,切实把好财务审批关。据统计,去年全县“一把手”离任审计率达95%,切实强化了对“一把手”的监督。今年,财政预算执行审计面扩展到科技局、教育局、机关事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10多个单位,并把机关事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单位列为每年必审单位,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力度。

四、建立“联合监督”机制,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县纪委要求各单位“一把手”不得直接分管财务,所有财务单据必须注明用途,并经经手人、证明人、审核人三笔会签后方可报销,对于大额开支,必须经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确保经费开支合法、公开、合理。县审计局对行政事业单位实行轮审,对重点单位跟踪审计,切实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审计,促进财务收支行为的合法、规范、真实。县财政局积极开展会计制度执行、会计信息质量、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促进各部门、各单位不断规范财务行为,严格依法理财。目前,每年审计监督的覆盖面在30%以上,财政监督的覆盖面在20%以上,财务监督的水平不断提高。

五、建立“案件联查”机制,严查违纪违法案件。一是建立了便捷的投诉渠道。全县统一开通了“12388”录音投诉电话,县公众信息网设立投诉专栏,群众只需拨打一个电话或发送一个电子邮件,就可以将投诉问题反映到纪检监察部门,与此同时,县纪委还定期到各镇开展大接访活动,受理群众投诉。二是建立了快速的排查机制。对于收集到的案件线索,县纪委将组织专门人员,在最短的时间内进行调查核实,凡属于纪检监察机关职责范围的,予以受理并向投诉人发出受理通知书,不属于职责范围的转交相关部门处理。三是建立了联合的查办措施。充分发挥反腐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作用,根据案件需要,成立了由审计、检察、财政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联合调查财务违规违法行为。2007年以来,县纪委共查处违反财经纪律案件7宗7人,给予党纪处分6人,政纪处分1人,开除公职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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