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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安采取四举措全面落实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

时间:2010-10-28 来源:云安县纪委、监察局 发布: 浏览量: 【字体:小 大】

自今年6月17日全国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云安县根据全国统一部署和省、市的要求,采取四项措施迅速启动了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行动,全面落实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分工。首先是成立了以分管县领导任组长,县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纠风办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任成员的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其次是制定了周密的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清查工作总体要求、基本原则、清查的范围和内容、时间安排、组织措施,为专项清查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再次是明确责任分工,由县财政局负责综合协调,主要负责专项清理有关数据的编制、录入、汇总统计工作。县监察局、纠风办、审计局主要负责专项清查以及对查处违法违纪案件进行监督指导和问责。其他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督促指导本系统做好专项清查工作。

二是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为扎实做好专项清查工作,我县先后多次召开会议,部署和布置专项清查工作。一是专门召开了全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动员大会,对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二是召开清理工作培训班。对统计报表的填报原则、填报口径、填报要求以及清理和自查工作中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详细的讲解。三是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会议。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多次召开会议,布置强农惠农专项清查工作,并周密部署和组织实施。

三是认真自查,摸清实情。各镇和县直有关单位非常重视此次清查任务,积极开展对财政安排用于涉农补贴、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改善农民生活条件等各方面的强农惠农进行全面自查自纠,自查面达到100%。经全面梳理,全县涉及强农惠农资金项目72个,自查金额 2.909 亿元(含中央、省、市补助),其中2007—2009年县本级财政安排强农惠农资金5429.4147万元,涉及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保险、农村困难党员补贴、农村“两委”干部补助、水库移民粮差补贴、生态村建设资金、能繁母猪补贴、农村文化投入、新农合、农村低保、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农村沼气建设等方面。从自查情况来看,所有项目资金均严格按照下达的项目计划实施,做到项目公开透明,拨付程序规范,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自查项目中没有发现违规违纪违法案件。

四是加大力度,全面督查。根据《云安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工作重点检查和督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抽调专业人员组成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核查账务、实地走访等方式,按照检查面不低于所涉及部门总数70%的要求,重点对各项涉农补贴资金、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农村社会事业投入、其他重点专项资金进行检查,通过督查检查,发现有个别镇定点经销商违规骗取家电下乡补贴,涉案金额4231.93元,其他强农惠农资金能及时足额拨付到户、暂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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