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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安法院实施四项措施筑牢公正廉洁的司法防线

时间:2010-11-05 来源:云安县纪委、监察局 发布: 浏览量: 【字体:小 大】

云安法院实施四项措施

筑牢公正廉洁的司法防线

近年来,云安县人民法院以强化对干警的监督为抓手,落实四项廉政措施,建设廉洁为民的干警队伍,筑牢公正廉洁的司法防线。该院的主要做法是:

一、前移监督关口。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监督。一是在内设部门设立专(兼)职纪检监察员,强化对所在部门的监督。纪检监察员定期召开交流会,收集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促进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提高。二是实行党组成员跟案执行制度,每件案件的执行都安排一名党组成员跟踪落实,强化对执行过程的监督。三是成立督查组,建立督查通报制度,重点检查上级的文件精神、法院党组的决策、领导交办的事项是否按要求落实。

二、延伸监督领域。制定《八小时以外自律管理规定》,把监督领域从八小时以内向八小时以外延伸,明确干警不得利用办案职权为子女及亲友经商牟利服务,不参与案件当事人的吃请送礼,不接受当事人的娱乐消费,不为案件说情,不打听案情和泄漏案情,进一步约束和规范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生活。

三、明确监督重点。把审判、执行部门列为重点监督部门,把审判、执行人员作为重点监督对象,定期组织审判、执行人员上廉政课堂、开展专题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撰写心得体会,组织纪检监察员定期与审判、执行人员谈心,及时掌握她们的思想动态,筑牢其心理防线。

四、开展廉政体验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体验活动,强化干警对廉洁从政的认识,使廉政意识入心入脑。近年来先后举办了多个活动,如廉政书画摄影展和廉政知识竞赛;组织党员法官到市看守所过“特殊党日”,听取服刑人员的现身说法;向干警家属发出廉政倡议书,签订《家庭助廉责任书》,让干警家属管好家庭“廉政账”,常吹枕边“廉政风”,当好“贤内助”,共筑廉政建设“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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