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安县以下放“三权”破解乡镇施政难题
云安县以下放“三权”破解乡镇施政难题
“职权不对称、权责不明晰,责重权小”的现状一直困扰着云安各镇政府的有效施政。近年来,该县以推进乡镇“大部制”改革为契机,以“配强、重责、放权”为原则,以下放“三权”进一步激发乡镇政府的履职活力,提升行政服务效能。
一、逐步扩大乡镇应有社会管理事权。本着“能放则放,该放必放”和“责权利相一致”原则,进一步扩大镇级社会管理权限,切实改变乡镇政府责重权小的局面。今年把原来11个县直部门的32项职权下放扩大到14个县直部门的72项职权,包括擅自开垦林地的行政处罚权、投资千万元以下企业项目审核权、小型水库防限水位和山塘安全蓄水位审批权限等,增强乡镇社会服务功能。
二、逐步扩大乡镇应有财权。建立“统收共享、全额保障、超增奖励、补助直拨”的财政管理体制,除县对镇的干部工资和公共服务支出给予全额保障外,逐步提高乡镇税收返还比例,最高给予超增部分100%的奖励。2010年,保障镇级运作经费达1360万元,平均每个镇170万元;激励机制对镇级财税奖励781万元,共享园区税收增量192万元。同时,转变县直部门资金下拨方式,扶持资金统一划拨到镇政府,由部门负责监管,乡镇直拨扶持对象,树立乡镇权威。通过扩大乡镇应有财权,使乡镇政府财力进一步增强,既保障了乡镇运作,又理顺了乡镇利益关系,更激励了乡镇履行功能职责的积极性,让乡镇有更多财力投入到服务“三农”工作上来。
三、逐步扩大乡镇应有人事权。围绕配强配优乡镇班子的要求,进一步扩大干部人事推荐权、干部调整建议权和干部问责处理权,使乡镇党委对配备镇级班子副职有推荐权,调整个别镇班子成员有建议权,乡镇干部工作问责有处理权。2009年以来,经乡镇推荐并得到提拔任用的镇级副职达30人,交流到县直机关单位的5人。
该县在实施“三权”下放以后,有效破解了乡镇政府“职权不对称、权责不明晰”的施政难题。主要成效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转变了政府职能,强化了社会管理。改革让乡镇从片面地追求经济增长中解放出来,政府职能从业务型、管理型向服务型、法治型转变,履职重点转移到农村的组织建设、农民增收、生态环境、社会维稳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从而在科学发展中找准了功能定位、职责定位、角色定位,施政方向明确。特别在构建城乡公共服务体系的社会管理,优化了机构设置,强化了服务效能,乡镇有权办事、有钱办事、有人办事、有时间办事,施政更加坚强有力。
二是转变了干部作风,融洽了党群关系。改革让基层干部的工作理念从“眼睛向上”向“眼睛向下”转变,着眼于服务“三农”、服务民生,在走出围墙、走进乡村、走访群众中比贡献、比业绩、比服务,塑造“抓发展、争先进、创亮点”的执政形象,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据统计,2010年,广大党员干部共走访群众2.5万人次,为群众办实事好事560件,化解矛盾纠纷106宗。
三是转变了履职方式,提升了行政效能。改革让乡镇履职方式实现了三方面的转变,即机构设置从“向上相对应”向“向下相适应”转变,机关运作从“各自为政”向“合作互动”转变,政府服务从“无序化”向“常态化”转变,整合了“七站八所”资源,凝聚了乡镇干部合力,从而减少了办事环节,减少了部门摩擦,提高了服务效率,提升了行政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