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安县采取“四抓四促”扎实推进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
云安县采取“四抓四促”
扎实推进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
今年以来,云安县将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四抓四促”的措施,进一步加强管理和建立健全有关制度,提高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水平,着力解决公务用车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该县的主要做法是:
一、抓方案,促落实。出台《云安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专项治理方案》,对专项治理的范围、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作出明确要求,确保工作有序推进。组织全县100多名各镇、县直各单位主要领导参加动员会,要求各镇、各单位主要领导对本地区本部门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负主要责任;要严格按上级的编制和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从严控制公务用车经费规模,严禁违规换车借车、处置公务用车、使用警牌或粤o牌车辆、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和公车私用。
二、抓重点,促推进。一是严格抓好清理纠正的关键环节。对全县的公务用车逐辆进行登记自查,登记自查率达到100%,确保不遗漏、不隐瞒,彻底摸清车辆底数。同时对登记上报情况逐车进行核实甄别,对发现的违规问题进行及时纠正。据统计,全县各单位登记自查的274辆公务用车中涉及违规借用车辆12辆,超编1辆。目前已按照规定要求相关单位落实整改措施。二是严格抓好编制和配备标准的关键环节。县公车治理办和县小汽车定编办按照不突破原有编制和配备标准的要求,明确新的配备标准,重新核定车辆编制总数,严格控制公务用车总量,严格依照规定标准配备和更新公务用车。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除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等情形外,公务用车编制原则上只减不增。三是严格抓好使用管理的关键环节。各镇、县直各单位严格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经费预算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公务用车,加强公务用车集中管理和统一调度,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和使用情况统计报告制度,逐步建立公务用车管理信息系统,切实避免公车私用,降低使用和维修保养成本。
三、抓纪律,促整改。一是抓督查。县公车治理办采取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进展迟缓、效果不够明显的乡镇、单位部门,督促其提出有效的工作措施。二是抓查处。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和顶风违纪违规的单位和个人,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工作敷衍塞责甚至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三是抓舆论监督。在县公众信息网和县纪检监察网上公布了公务用车专项治理举报电话8636337,安排专人接听投诉举报。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认真受理有关公务用车的信访举报,发挥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在推动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四、抓制度,促长效。重点落实和完善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购置审批、经费预算管理、日常管理、执法执勤用车管理等制度规定,堵塞管理使用上的漏洞,提高制度执行力。一是完善经费使用管理和公开制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经费预算管理,在财务上单独列项和单车费用定额核算制度。经费执行和运行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定期公开。二是完善日常管理制度。推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落实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和公示制度、固定停放制度和节假日封存制度;建立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和使用情况定期统计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