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安县以奖代补推进农村廉政直通车建设
云安县以奖代补推进农村廉政直通车建设
为进一步巩固全县农村廉政直通车所取得的工作成效,近日,云安县制定并下发《云安县农村廉政直通车奖励办法(试行)》,通过建立良好的激励机制,对获奖的乡镇、农村廉政直通车信息发布员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奖励,进一步推动全县农村廉政直通车建设工作。
该奖励办法规定,根据云浮市纪委、云浮市监察局每月发布的《云浮市农村廉政直通车工作简报通报》情况,对信息发布在全市考核得分排名前20名的镇纪委进行奖励,对每月在全市信息发布考核中得分排名前5名的乡镇评为一等奖,奖励600元/月;对每月在全市信息发布考核中得分排名第6—10名的乡镇评为二等奖,奖励500元/月;对每月在全市信息发布考核中得分排名第11—20名的乡镇评为三等奖,奖励300元/月。信息发布员占奖励金的40%,奖励金按季度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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