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安县出台考核办法强化村(社区)“两委”脱产干部岗位责任落实
云安县出台考核办法
强化村(社区)“两委”脱产干部岗位责任落实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村(社区)“两委”脱产干部年度岗位责任制考核机制,近日,云安县出台《村(社区)“两委”脱产干部年度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以严格的年度岗位考核来加强对村(社区)“两委”脱产干部的管理。
一、明确考核对象。考核对象为全县当年登记在册的所有村(社区)“两委” 脱产干部和村(居)委会聘用工作人员(包括新吸收、新聘用或年内退休、离职、辞职的干部,不含县、镇派驻挂职、任职干部,下同)。考核对象任职不满半年的,参加年度岗位责任制考核,但不确定考核等次;考核对象在被有关部门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岗位责任制考核,但暂不确定等次,待问题查清后再确定考核等次;考核对象违法犯罪或受党纪处分的,年度岗位责任制考核一律定为不称职等次。
二、明确考核内容。主要考核村(社区)“两委”脱产干部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发展集体经济、完善各项基础设施、抓好社会管理、履行个人职责等方面的情况。
三、明确考核办法。考核办法分为民主评议、量化评分和镇班子领导评分三部分。其中民主评议是组织村(社区)“两委”干部、党员代表、村(居)民代表、在本村(居)工作的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镇挂村(社区)干部职工等对村(社区)“两委”脱产干部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分值为100分,得分按20%折算总分。量化评分由镇考核组根据集体指标和个人指标对村(社区)“两委”脱产干部进行量化评分,分值各为100分,分别按30%折算总分。集体指标以村(社区)为单位进行整体考核,同一个村(社区)的“两委”脱产干部在集体指标考核中得分相同。个人指标是以脱产干部个人为单位,分别考核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其他村(社区)“两委”脱产干部在履行职责、完成个人工作任务、个人作风等方面的情况。镇班子领导评分由镇班子领导成员对照“德、能、勤、绩、廉”考核指标对每一位村(社区)“两委”脱产干部进行评分,分值设100分,德、能、勤、绩、廉各占20分;将镇班子领导成员评分的平均分作为得分,得分按20%折算总分。经过三种考核后综合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等次,70分—90分为称职等次(含70分,不含90分),60分—70分(含60分,不含70分)为基本称职等次,60分以下(不含60分)为不称职等次。
四、注重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与村(社区)“两委”脱产干部的报酬、奖惩、任用及退休待遇直接挂钩。对优秀的村(社区)“两委”脱产干部,应按政策给予一定奖励,或予以提拔重用;对基本称职的村“两委”脱产干部,应指出缺点和不足,督促其整改;对不称职的村(社区)“两委”脱产干部,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