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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安开展春季教育收费监督检查(全县共免除书杂费1508万元28699人受惠)

时间:2013-03-20 来源:云安县纪委、监察局 发布: 浏览量: 【字体:小 大】

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纠正教育收费中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近日,云安县对各中小学开展了春季教育收费监督检查,共检查中小学共81所,没有发现存在教育乱收费现象。全县共免除书杂费共1508万元,惠及学生28699人。该县的主要做法是:

一、成立机构,精心部署。根据市教育局和市纠风办《转发省教育厅省政府纠风关于切实加强2013年春季教育收费监督严禁乱收费的通知》(云教监[2013]1号)的要求,该县成立了由县纠风办、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物价等单位组成的云安县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专门负责全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制定治理教育乱收费实施意见。在开学前期,县纠风办牵头成立了两个暗访小组,出动10人次采取不打招呼的方式对全县各中小学的教育收费情况进行暗访。各中小学也能按照文件精神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全面清理,学校自查率达100%。

二、严守制度,统一管理。开学前,组织召开全县中小学校长会议专题学习收费政策,熟悉收费依据、项目和标准,确保教育收费能按物价部门批复的项目和标准实施。同时,对收费进行公示,统一使用由财政部门印制的收费票据,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各中小学没有违反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没有摊派、扩大收费范围和搭车收费现象,没有违反规定向学生收取代收费用、变相多收以及违反规定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等现象,没有收取讲议费、试卷费、押金等,幼儿园没有举办或参与举办兴趣班收费的现象。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全部实行就近入读公办学校,没有收取择校费、捐资助学费,招生和学生入学不与捐资、赞助挂钩。

三、实行饭堂“零利润”,保障学生利益。为进一步改善学生的就餐条件,确保学生的伙食开支真正落实到位,该县决定从2012年3月起由县财政全额保障中小学学生饭堂临时工人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按各校配置限额内实有人员足额划拨经费,实行“零利润”经营管理,食用油、米、肉实行定点采购,留样检验,专人管理,保证伙食质量。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加大暗访检查力度,凡发现采购劣质食品的,除对当事人严肃处理外,还要对中小学校长进行严肃问责,切实保障学生就餐安全。县教育局制定了《云安县中小学学生食堂财务收支管理意见》,各中小学也相应健全了饭堂财务收支管理和购物管理制度,实行伙食费每学期结算一次, “多退少补”的结算办法,并将学生饭堂伙食费收支情况在公开栏公布。财政部门也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在10个工作日内按学校所缴款额全部足额返拨给学校,没有存在截留、挪用、挤占、平调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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