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安县以制度建设助推行政高效
为进一步提高执行力,确保政令畅通,云安县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立五项制度,提高了行政效率,优化了发展环境。
一、建立办事服务制度,以问责促效率。该县从转变机关工作作风着手,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建设服务型、效能型政府,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过错责任追究制等五项服务制度。明确要求行政机关、办事机构对行政服务的内容、办事程序、办理时限等相关具体事项,向社会和公众作出公开承诺;办事人员到行政机关或服务窗口所询问的第一个机关工作人员是首问人,首问人须对该次受理事项首先负责任,全程跟进办理;在窗口服务工作中,窗口工作人员在对服务对象办事申请和咨询作出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信息,应当一次性予以告知;工作人员必须遵循准时、规范、高效、负责的原则,认真对待和办理各种限时办结的行政事项;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由于主观故意或过失违反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及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当或违反法定程序从而使工作发生错误或明显失公正,并造成后果时应承担的责任。
二、建立并联审批制度,以简化提速度。该县紧紧围绕项目攻坚的中心工作,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各项行政许可事项的时限,坚持“特事特办”,开辟项目建设的“绿色通道”,提高工作效率,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政务环境。对项目审批等前期手续办理工作,由云浮循环经济工业园指挥部牵头,发改、国土、规划、环保、安监、工商等六部门实行并联审批,限时办结。行政审批过程中需要项目单位提供的审批材料,由项目单位委托代办,云浮循环经济工业园指挥部组织、协调项目服务事项代办工作。
三、建立派驻企业制度,以跟踪促发展。建立党政干部派驻企业制度,对列入县以上的重点企业,根据需要,选派党政干部进驻企业办公,在沟通政企、银企、企农关系为企业提供一条龙的服务,切实解决企业各类发展障碍,促使企业及早融入云安,服务云安经济社会发展。落实重点项目目标责任制,完善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的工作台账,实行流程化监管,把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层层分解,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及时了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落实整改措施,并实行每月通报制度,表扬先进的单位,鞭策督查后进单位。
四、建立便民代办制度,以诚意赢民心。该县从2012年7月起以镇安镇为试点实施便民代办服务,构建群众动口,干部跑腿的服务机制。配备责任心强的村干部担任代办员,对群众需办理的民政救济、合作医疗、国土办证等方面事项实行全程代办服务;出台便民代办服务考核奖励办法,采取“基本+绩效”的方式向代办员发放补贴,提高代办员的工作积极性。自试点实施以来,该县镇安镇共为群众办件709件,得到群众一致肯定,今年上半年该县将继续在六都镇、高村镇、白石镇、石城镇等4个镇铺开施行,下半年在全县全面铺开,着力搭建干部与群众之间的连心桥。
五、建立述职述廉制度,以“双述”转观念。下发了《云安县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试行)》,要求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就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执行政治纪律方面的情况,政务公开的情况等9个方面的履职情况,以及遵守中央、省、市、县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近年参与操办的婚丧嫁娶事宜的情况等9个方面的廉洁情况进行述职述廉,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感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述职述廉活动由县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并派出考核组进行监督检查,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约谈、发放民主测评表等途径广泛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领导干部在民意测评中“差”票超过三分之一的,经查确有失职或不廉洁行为但尚不构成违纪违法的,由县纪委监察局组织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被诫勉谈的领导干部在10日内向县纪委监察局提交自我剖析和书面整改材料;在述职述廉过程中查实存在严重失职或违法违纪行为的,视情节轻重,按有关党纪政纪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