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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安县“四个统一”保障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高效运行

时间:2013-04-25 来源:云安县纪委、监察局 发布: 浏览量: 【字体:小 大】

云安县于2009年年底根据省、市纪委关于实行纪检监察派驻统一管理的有关要求,经县委批准,在保留各镇纪委、县直各系统纪委基础上,撤销了23个县直单位的纪检组,新组建了5个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其中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1个,授权管理八个镇;派驻纪检组(监察室)4个,授权管理县直八个系统。自组建以来,该县围绕如何能更好发挥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职能作用,积极探索其管理、运行的高效模式,实行干部统一管理、工作统一报告、人员统一调配、后勤统一保障的运作模式,取得良好效果。

一、干部统一管理。实行完全派驻管理,派驻干部不兼任所辖单位任何职务。干部的编制、组织关系、日常管理、人事任免、考勤考核等的管理工作统一由县纪委组织实施,即派驻干部与委局机关干部在行政管理上是一样的,只属县纪委管理。有效避免了派驻干部参与所辖单位日常事务,把派驻干部从所辖单位抽身出来,站在指导者、监督者的角度履行职责,在各单位、各部门树立了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就是县纪委全面向各级机关延伸的缩影、就是“小纪委”的良好形象,夯实了纪检、监察的基础。

二、工作统一报告。实行派驻机构向分管联系的领导班子、向委局报告工作的制度。坚持定期报告和平随时报告相结合,定期报告阶段性工作的重点、进度、难点,随时报告突发情况、重大事项、主要问题等,由委局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共商对策,统一部署监督、处理及预防的工作方案,有效消除了派驻干部单兵作战的思想顾虑,解决了工作中的难点问题,防止了同类问题在不同单位重复出现。

三、人员统一调配。该县纪委结合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编制及人员较少的实际,始终把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与委局机关作为一个整体,以保证委局机关、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各项工作高质量完成,切实加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当好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坚强的后盾为总体目标。围绕委局的中心工作,如重大事项的监督检查、关乎民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重要人事任免的考察、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廉政文化创建等,坚持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充分整合委局机关和派驻机构的力量,打破身份界限,实行哪缺人哪补人、哪要人哪给人,确保各项中心工作高质完成。

四、后勤统一保障。实行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后,该县纪委克服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分散办公、配车少、监督检查工作量多等困难,实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日常运作的后勤保障全部由委局机关统一调配,不依靠所辖单位,保证了监督上的独立性,促使纪检监察机构更好地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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