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云安县便民代办服务工作宣传方案》的通知
云安县便民代办服务工作宣传方案
《云安县开展便民代办服务实施方案(试行)》以及《云安县便民代办服务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云县办发〔2013〕4号)已于近期以县委办的名义下发,为进一步推进我县便民代办服务工作,让群众及时了解便民代办服务的概念、目的、意义和工作流程,营造良好的氛围,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云安县便民代办工作宣传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大力宣传我县开展便民代办服务的做法、成效、经验,为将便民代办工作真正落实到位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宣传重点
(一)大力宣传开展便民代办服务的重要意义;
(二)深入宣传便民代办的服务范围、基本原则、服务方式、工作流程、投诉举报方式等,要突出免费代办的原则。
三、宣传方式
(一)媒体宣传
1.争取在《云浮日报》上刊登我县开展便民代办服务的做法、成效及经验;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纪委监察局、各镇政府
责任人:卓超明、陈作宏、各镇镇长
时间:从2013年5月起
2.在县广播电视台上设立便民代办服务宣传专栏,以新闻报道、滚动字幕等形式对便民代办服务工作进行宣传;
责任单位:县广播电视台、县纪委监察局、各镇政府
责任人:陈尧、陈作宏、各镇镇长
时间:从2013年5月起
(二)户外宣传
1.在县城以及各镇的圩镇等显眼的地方拉挂便民代办的宣传横幅;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县纪委监察局
责任人:各镇镇长、陈作宏
时间:第一批实施单位六都镇、高村镇、镇安镇、白石镇、石城镇为2013年5月;第二批实施单位南盛镇、前锋镇、富林镇为2013年9月。
2.适时在各镇设立便民代办流动宣传点,现场接受群众咨询、投诉,向群众派发宣传单;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县纪委监察局
责任人:各镇镇长、陈作宏
时间:第一批实施单位六都镇、高村镇、镇安镇、白石镇、石城镇为2013年5月至6月;第二批实施单位南盛镇、前锋镇、富林镇为2013年9月至10月。
3.在各自然村、各村(居)委会张贴便民代办服务工作简介。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县纪委监察局
责任人:各镇镇长、陈作宏
时间:第一批实施单位六都镇、高村镇、镇安镇、白石镇、石城镇为2013年5月;第二批实施单位南盛镇、前锋镇、富林镇为2013年9月。
(三)网络宣传
1.在云安县公众信息网上开辟专栏,对各镇开展便民代办服务的举措进行跟踪报道。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纪委监察局、各镇政府
责任人:卓超明、陈作宏、各镇镇长
时间:从2013年5月起
2.在云安县农村廉政直通车网站开设投诉建议专栏,受理群众投诉、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便民代办服务工作;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察局
责任人:陈作宏
时间:从2013年5月起
3.设置网络监测员,注意将网上的动态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察局
责任人:陈作宏
时间:从2013年5月起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便民代办服务是县委、县政府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有关宣传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跟踪落实,确保宣传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沟通协调。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协调,积极配合便民代办服务的宣传工作,确保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
(三)务求宣传实效。要突出便民代办服务是我县一项民心工程的主题,力求更加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宣传活动要精心策划,在形式上要多样化,在内容上要通俗化,在范围上要广泛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