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便民代办服务的通知
各镇、县直有关单位:
《云安县开展便民代办服务实施方案(试行)》以及《云安县便民代办服务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已于近期以县委办的名义下发,为进一步推进我县便民代办服务工作,确保在今年实现全面铺开便民代办服务工作,现就有效推进便民代办服务工作作如下要求:
一、目标任务
六都镇、高村镇、镇安镇、白石镇、石城镇5个镇作为第一批实施单位,要在5月开展对村干部的培训,并提供便民代办服务;富林镇、前锋镇、南盛镇3个镇作为第二批实施单位,要在9月开展对村干部的培训,并提供便民代办服务,实现在全县推开便民代办服务,构建以“村(社区)代办点、镇便民服务中心、县行政服务中心”为基础的三级服务平台。
二、建设标准
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和各村(社区)代办点要加强软硬件建设,具体做到“六个一”:
一是落实一处办公场所。各镇要为镇便民服务中心落实一处办公场所,设置“便民服务中心”的三角工作台牌,有条件的可配备办公电脑、打印机、电话机等设备。而各村(居)委会在办公场所设立一处便民代办点,设置“便民代办点”三角台牌,负责受理群众的办件申请。
二是确定一套人员。各镇要明确便民服务中心的人员组成,由分管的班子成员担任中心主任,负责全面工作;从镇挑选2名“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熟、服务优”工作人员常驻中心办公。而村(居)委会由村(居)委干部担任代办员,电话预约上门收件或在代办点受理办件,代办员则由各镇自行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进行业务培训,提高综合素质。
三是实施一套制度上墙。各镇、村(居)委会要将《便民代办服务方式及服务内容》、《便民代办工作服务流程》、《便民代办服务工作原则》、《云安县镇级便民服务中心制度》等上墙,方便群众办事。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各村(居)委便民代办点应统一视觉形象,保持整洁有序、舒适美观。镇便民服务中心必须配置电脑、打印机等必要的办公设备和办公设施,在明显位置设置公开栏和投诉箱,工作人员佩证上岗。
四是设置一套登记台账。完善受理回执、退办件通知书、业务统计表、群众满意度登记表等资料,将有关代办的资料详细登记,方便及时查阅。
五是明确一套考核办法。镇要组织成立便民代办服务考核组,每个季度对各村(居)委开展便民代办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与落实绩效补助挂钩,提高代办员的工作积极性。
六是印发一批宣传资料。将便民代办的目的、意义、服务对象、服务范围等信息印刷成宣传单张,对便民代办服务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三、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便民代办服务是县委、县政府深化公共服务,转变政府职能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必须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镇作为开展便民代办服务的责任主体,要做到一把手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确保人员到位、经费到位、责任到位。县直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做好支持配合工作。
二是做好职权下放工作。县直各有关单位,除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授权委托的事项外,其他能够下放的事项都应该下放到各镇实施代办工作,逐步扩大代办的服务范围,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三是强化沟通协调。各镇、县直有关单位要建立例会制度,定期交流和解决实施便民代办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县纪委监察局要强化监督检查,使便民代办工作稳步有效推进。
四是落实奖惩措施。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各镇的办件情况进行通报。对考评优秀和合格的,给予表彰奖励;对考评不合格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绩效考核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