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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安县对镇党委书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责述德述廉活动

时间:2013-12-26 来源:云安县纪委、监察局 发布: 浏览量: 【字体:小 大】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广东省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责暂行办法》,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12月24日,云安县组织了六都、高村、白石等7个镇的党委书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责述德述廉(以下简称“三述”)活动。县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县委常委,县人大、政协主要负责人,副县长,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县纪委委员,县委组织部副部长,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邀监察员,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共60多人参加了现场评议。各镇镇长列席会议。

“三述”活动分为个人口头“三述”、现场询问、书面评议、书记点评和现场宣布评议结果五个环节。个人口头“三述”的内容主要包括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情况、坚持廉洁从政情况等。口头“三述”结束以后,由现场评议人员结合该单位的工作实际提问,各镇党委书记现场回答。随后,评议人员对参评的党委书记进行现场评议,在“三述情况评议票”上按照“满意”、“比较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等次进行评议。经过统计,现场宣布评议结果。参加评议的六都镇、高村镇、白石镇、镇安镇、富林镇、南盛镇、前锋镇7个镇的党委书记都被评为“优秀”等次。

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泽寰同志围绕“三述”报告内容进行点评并提出今后的工作要求。他指出,“德”就是要求有良好的党性、良好的道德品质, “责”就是要求工作尽职尽责,“廉”就是要求政治上的清明、经济上的清楚和人格上的清白,德、责、廉是当前党员干部必备的基本素质。当前,党员干部中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如“四风”问题在一些党员干部身上不同程度地存在,喜欢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责任心不强,习惯敷衍应付,马虎了事;没有处理好个人与集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在今后的工作中,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到坚持以德为先、以绩为本、以廉为荣,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

会议要求,被评议单位要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制定出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具体措施、具体责任人,在“三述”活动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方案报县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6个月内报整改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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