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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安县建章立制开展“无传销县”创建工作夯实“两建”工作基础

时间:2013-12-26 来源:云安县纪委、监察局 发布: 浏览量: 【字体:小 大】

 

 为巩固“三打”成果,根据市、县“两建”工作的部署,云安县开展“无传销县”创建工作,积极探索打击传销长效机制,营造打击传销的高压态势,以创建“无传销县”为抓手,夯实“两建”工作基础。

    一、建立打传责任机制,明确创建内容。该县将创建工作纳入政府综合治理工作范畴,下发《关于印发云安县创建“无传销县”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县府办明电﹝2013)14号),明确了打传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制定了《关于印发云安县打击传销应急预案的通知》(云县打传办字〔2013〕5号)、《云安县打击传销考核办法》和《云安县创建“无传销县”验收评分方案》(云县打传办字〔2013〕8号),并将创建“无传销县”纳入创建平安云安的考核体系中,形成一套内外结合的考核机制。同时,该县以签订三级责任书的方式将责任落实到人(县政府与镇、镇与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村委会与村干部之间签订“无传销县”责任书),并与云城、郁南、德庆等周边县域签订《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合作协议》,协定合作机制,明确打击任务,建立左右联动、纵横交错的打传网络体系。

二、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实施常态化管理。建立云安县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公安、工商、宣传部等各职能部门在打击传销方面的职责分工。同时,进一步完善线索移交、信息共享、部门协作、教育宣传、案件移送等工作流程,在行动部署、线索通报、情况交流、数据汇总方面进行统一协调,增强打传工作合力。对上级分流、群众举报、巡查发现的传销案件实行集体研究、统一指挥、跟踪办理,为集中行动及打传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取得实效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建立宣传教育机制,营造社会氛围。该县印发《云安县打击传销举报奖励办法》(云县打传办字〔2013〕6号),设立打击传销活动奖励资金,大力推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提供线索。设置各镇及县公安、工商、打传办等部门的打击传销投诉举报电话,予以公布,并通过开展派发宣传单张、创建宣传栏、悬挂宣传标语等方式方法,大力营造宣传声势,动员全社会力量,深入揭露、揭批传销对社会的危害以及诈骗的本质,让群众及外来务工人员提高认识,增强鉴别能力,主动配合执法部门监控传销,形成全社会综合监管网络。该县还将全县8个镇的镇政府和将打传工作基础较好、创建意识较强的8个村委及县教育局作为创建无传销县示范点。截至目前为止,该县创建示范点17个,制作宣传栏10个,上墙资料牌73个,派发宣传资料14000份,发送手机短信15000条,举办咨询活动2场,悬挂横幅8条,并出动宣传车36辆次。

四、建立预防监管机制,严把“三道关”。该县抓住预防传销的关键节点,将防范关口前移,效果较为明显。一是把好房屋出租关,加强出租屋主的法律知识教育,讲清出租方在房屋出租过程中的法律责任及传销的社会危害,增强出租屋主抵制传销的意识。二是严把暂住人口审查关,由公安部门建立承租人员信息备案制度,核对传销人员数据库,严格审查承租户情况。三是把好监管关,推行网格化监管模式,以镇为单位,设立辖区责任人,构建有效的情报信息渠道,在各镇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立体监控与全面打击传销的联动工作网络。今年以来,该县始终坚持“防范胜于打击”的理念,组织了工商、公安、综治办、民政等部门,先后对辖区宾馆、旅店、出租房屋等重点场所进行了5次全方位、地毯式的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18人次,执法车辆80车次,检查单位96户次,在行动中均没有发现有传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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