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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安区以专项检查为抓手力促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

时间:2015-03-09 来源:云安区纪委、监察局 发布: 浏览量: 【字体:小 大】
针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在专项资金使用、征地拆迁等方面容易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的现象,近年来,云安区通过组织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线索后移交处理、督促职能部门完善规章制度三套“组合拳”,有效强化了对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
一、坚持问题导向,专项检查紧扣民生。该区纪委分析近年来的信访、立案情况,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较多,占全区立案总数的88%。从案件危害性来看,有关专项资金、征地拆迁、救济资金和工程建设方面的案件对群众影响更为直接。为此,该区纪委向区财政、审计、国土、民政等部门建议,由职能部门牵头,在全区范围内针对财经纪律、征地拆迁补偿、扶贫救济金等涉及民生的项目开展专项检查。据统计,2014年区直有关职能部门开展业务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达12次。
二、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根据“三转”的要求,该区纪委改变以往做法,从一线的业务检查中退出。职能部门通过检查发现问题后,将需要移交的问题线索送纪委处理。如2014年,该区先后组织开展由区财政局牵头的村级财务专项检查,由区国土局、财政局牵头的征地拆迁补偿落实情况检查、由区民政局牵头的农村救济资金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等。据统计,2014年该区通过专项检查立案查处了6名基层党员干部。
三、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督机制。针对村级财务管理较为薄弱的问题,区纪委要求财政部门完善制度建设,强化管理。区财政局出台《云浮市云安区农村财务管理制度(试行)》。针对个别党员干部重大事项报告不够规范的情况,区纪委出台《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据统计,针对专项检查发现的漏洞,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达10余项。近期,区纪委将组织各村(居)委支书、主任、出纳参加财务专题辅导,通过典型案例通报和财务制度学习,引导基层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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