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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安区纪委以“制度+科技”促案源线索管理规范

时间:2015-03-09 来源:云安区纪委、监察局 发布: 浏览量: 【字体:小 大】
云安区纪委坚持以制度规范行为、以科技规范管理,积极探索以规范案源线索管理为抓手推进案件查办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
一、完善线索管理,促进办案工作制度化。一是拓宽案源线索渠道。坚持抓好信访主渠道和案源线索“三查制”。充分发挥信访的案源线索主渠道作用,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加强信访问题的核查力度,着力提高信访举报“三率”(检控类信访举报核查率、实名举报案件线索核查率、信访举报按期结案率)和核查质量。建立“月排查”制,充分发挥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职能作用,建立案源线索互送制度,实行公安、法院、检察院、计生等部门对涉及查办、查处党员或监察对象案源线索向纪委月报制。建立“集中排查”制,区纪委办案人员每半年走访一次林业、卫生、工商、质监等行政执法部门,定期联合排查案源线索,区镇两级纪委分别于每年6月和12月开展问题线索集中排查。建立常态化的“明查暗访”制,聚焦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严肃整治党员干部作风问题。二是实行案源线索统一归口管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网络举报等信访问题由信访室统一归口管理;上级交办、领导批办、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定期排查收集、委局其他科室工作发现(如执法监察发现、信访核查后需纪检监察机关办理的违纪线索)等案源线索,由纪检监察室统一管理。完善案源线索管理制度,规范线索受理、登记、核查、审批、分流、承办、反馈、备案等各环节,做到件件有登记、分流有去向、查处有结果。严格案源线索保密纪律,严格落实安全保密措施,控制知密范围,执行案源线索处置回避制度,坚决防止跑风漏气和失泄密情况发生。三是加强对案源线索的核处。每月定期召开研判分析会,对案源线索逐件进行分析,确定办理方式和承办单位(室),确保案源线索及时得到核查、立案。对情节轻微尚不需给予纪律处分的,实行函询、诫勉谈话等。此外,对于违纪行为情节轻微尚不需给予纪律处分的农村基层党员,建立“农村基层党员提醒谈话工作制”,既体现了组织监督的严肃性,又体现了对基层党员的关心爱护。
二、科学管理线索,促进办案工作科学化。围绕案源线索信息管理系统的案源线索信息录入与编辑、办案部门和案源线索种类等综合设置、案源线索信息查询与统计、立案处理信息查询及统计等四大功能的发挥,着力构建规范、便捷、保密、高效的案源线索科学管理体系,切实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一是坚持同步编辑,完善管理系统资料。凡是纪检监察室统一归口管理的案源线索,紧扣案源线索收集、登记、处理各个环节,对涉及人员基本信息、线索信息、种类设置、办案部门、立案处理情况等相关信息实施同步编辑,为案源线索查询、跟踪、统计分析夯实基础。二是加强研判力度,发挥统计分析功能。充分利用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统计报表的功能,定期对线索类别、报送情况、立案情况进行汇总统计,结合案件检查工作周例会、镇级纪委案件检查工作季度汇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和信访工作年度总结等时机,加强对统计结果的研判分析,为及早及小发现苗头性问题和分析确定办案方向、重点,提供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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