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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安区“五个规范”加强婚丧喜庆事宜管理

时间:2015-07-22 来源:云安区纪委、监察局 发布: 浏览量: 【字体:小 大】

近年来,云安区把规范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作为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突破口,采取五个规范,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以优良的党风带政风促民风。

一是规范制度,落实责任。制订《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要求全区各单位各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管理,把报告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作为一种自我约束和廉政承诺,及时如实报告,并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说明情况,自觉接受组织的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告诫、早纠正。

二是规范内容,明确范围。党员领导干部本人及直系亲属的婚庆、生日、乔迁、晋升、调动,直系亲属丧葬,子女升(留)学、就业、获奖等事宜要向单位报告及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备。

三是规范行为,严明纪律。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要坚持廉洁自律,勤俭节约和移风易俗,做到“五个不能”:不能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及与行使职权有关的人员参加;不能收受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及与行使职权有关的人员的礼品、礼金;不能用公款公物操办;不能由其他任何单位、个人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操办费用;不能造成不良影响。

四是规范程序,突出时限。严格执行报告审批备案制度。要求至少在事前10个工作日,填写《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表》,说明操办事宜、时间地点、邀请人数及范围等情况,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经同意后方可举办,同时按向纪检监察机关备案。单位主要负责人操办婚嫁喜庆事宜,按干部管理权限直接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为直系亲属操办丧礼的,可先口头或电话报告,事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补充报告。

五是规范督促,形成震慑。区纪委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事中、事后监督,受理群众举报和有关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不认真制止、不严肃查处的,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形成有效震慑。今年以来,区暗访小组共对所备案的12宗中的3宗婚丧喜庆事宜举办的地点、规模、邀请范围等进行明察暗访,均无发现存在奢侈浪费、借机敛财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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