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签字背书严考核 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作为全省首个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口头述责的地级市,云浮市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开展述责述廉述德活动,市县两级先后共组织66名党政正职向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三述”,同时,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力的8名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
责任清单常背书、常承诺
2015年,云浮市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并召开责任分工会议。会上,市委书记与云城区、云安区、罗定市、新兴县、郁南县、云浮新区及市直和中直、省直驻云浮有关单位共123个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抓好责任落实。该市市委还出台《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明确党委(党组)7项责任、书记3项责任、班子其他成员3项责任和纪委(纪检组)7项责任,以及签字背书、责任追究等8项保障措施,进一步细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责任考核动真格、严追究
在责任考核上,云浮市通过召开述责、述廉、述德、述作风等“四述”评议大会、开展个别谈话、查阅有关资料等方法,先后对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教育局等20个市直单位的领导班子及其党员领导班子成员2014年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对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被评为“较好”以下等次的市委党校、市规编委、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审计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8个单位进行了“回头看”。对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评定为“中”等次的市技工学校主要领导和评定为“中”等次的1名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对评定为“较好”等次的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局、云浮日报社、云浮广播电视台、市广播电视大学等7个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提醒。
强化执纪监督问责
今年1-9月,云浮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890件,同比下降14.1%;初步核实线索603件,同比上升33.4%;立案335件335人,同比上升30.4%;结案17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78人,同比上升30.9%。其中,立案9名处级干部,对腐败分子的震慑力进一步加强。在每年的春节、端午、五一、国庆等重大节假日前,该市都加强廉洁作风提醒,出台加强廉洁自律通知。
此外,该市还完善市县两级作风暗访工作机制,加强作风暗访。今年以来,市县两级共抽调198人次分别组成6个暗访工作组,对506个机关单位、娱乐场所、旅游景点等进行了明查暗访,市纪委暗访并核实公车私用现象3起。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月报制度,市纪委通过《云浮市廉政网》向全市通报了13宗干部违纪违法和作风问题案件。
强化自身监督 严防“灯下黑”
目前,云浮市已完成市纪委机关内设机构改革,设立11个执纪监督办案部门,占机构数的73%。构建云浮新区廉政监督模式,建立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筹备建立内务监督委员会。2012年以来,全面排查反映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职工信访件27件,坚决清理门户,防止“灯下黑”。(来源:南粤清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