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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建立健全谈话提醒制度,破解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难题

时间:2016-05-20 来源:云安区纪委、监察局 发布: 浏览量: 【字体:小 大】

     近日,中山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谈话提醒制度做好抓早抓小工作的实施意见》。
  《意见》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第一种形态的“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进行明确和细化,推动“四种形态”运用具体化、制度化、常态化。其中,要求通过开展廉政谈话提醒进行“咬耳扯袖”,包括开展日常性廉政谈话、任职廉政谈话和任前集体廉政谈话等三类谈话,并完善相应制度。
  《意见》要求通过开展针对性谈话提醒进行“红脸出汗”,包括开展信访谈话提醒、诫勉谈话提醒、警示谈话提醒、案件整改谈话提醒和落实“两个责任”谈话提醒等五类谈话提醒,并对各类谈话提醒的实施主体、谈话对象、谈话内容、谈话方式进行规定和明确,解答了基层在把握运用和具体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遇到的困惑,也破解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的运用问题。
  《意见》对开展谈话提醒作出工作要求,包括将谈话提醒作为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明确廉政谈话和针对性谈话的开展重点;谈话提醒既要做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也要坚持实事求是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切实发挥“四种形态”在防止党员干部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中的“拦截”作用。《意见》还明确平时没有目的的谈话、谈心、聊天等不能代替廉政谈话;党员领导干部受到针对性谈话提醒的,应当在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上作出说明或检查。(来源:南粤清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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