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安区率先出台廉政审查操作规程“五把关”严防干部“带病提拔”
云安区率先出台廉政审查操作规程“五把关” 严防干部“带病提拔”
为担好党员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等的廉洁关,严防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云安区纪委监察局率先出台《云安区纪委监察局廉政审查操作规程(试行)》(简称《规程》),促进廉政审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截止2017年7月,云安区纪委共出具廉政审核意见263人次。
一、立足于全,严把廉政对象关。区纪委进一步健全廉政审查机制,明确廉政审查范围、对象及要求。一是明确审查范围。将区纪委管辖的党员、党组织,区监察局管辖的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任命的其他人员列入审查范围。二是明确审查对象。将拟选拔任用乡科级领导干部、单位及个人评先评优,以及其他需要进行廉政审查的单位、个人为审查对象。三是明确审查要求。需进行廉政审查的单位、部门党委(党组)要提前5个工作日提交征求廉政审查的相关资料,包括征求廉政审查意见函、需进行廉政审查的人员名单资料等,细化对选拨任用、评先评优事项的影响期限,方便工作人员根据各承办机构审查意见,汇总作出拟回复意见。
二、立足于细,严把审查内容关。《规程》进一步细化廉政审查内容,对征求廉政审查意见的党员干部,从5大方面内容开展廉政审查:一是审查廉政审查对象是否有违反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情况。二是审查是否有群众反映的信访举报问题及核实情况。三是审查是否有涉嫌违反党纪政纪被立案调查情况。四是审查是否有因违纪违法受处分情况。五是审查是否有被问责情况和其它需审查的情况。
三、立足于谨,严把审查程序关。严格落实各项审查程序,对审查对象、范围的审查程序做到不出错、不遗漏、不重复。一是廉政审查区直部门评先评优对象,由所属纪检组初审,报纪委监察局审查。二是廉政审查镇、村评先评优对象,副科级(含副科)以上区纪委监察局负责审查,副科级以下由镇纪委初审,报区纪委监察局审查。三是区纪委监察局启动廉政审查工作程序,自收到征求意见函后,由办公室拟办文,区纪委信访室牵头负责,分别征收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纪检监察室、审理室和所属纪检组(乡镇纪工委)的审查意见,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送分管常委、主管副书记进行审查,由纪委书记最终审定回复审查意见,及时函复征求意见部门。
四、立足于准,严把审查意见关。严把单位、个人廉政审查意见反馈,切实把控好审查意见准确度。对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根据处分的影响期提出审查意见;对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根据信访举报核查情况提出审查意见;对受到问责处理的,依据相关规定提出审查意见;对受到立案调查的,根据案件结果提出审查意见。信访室准确拟办回函反馈情况,呈领导审批。
五、立足于严,严把审查纪律关。严明廉政审查工作纪律,要求具体承办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审查涉及的相关内容。同时要求征求意见部门要对廉政审查意见回复内容严格保密,如因失、泄密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