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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述”明责,以“述”促干 强化管党治党监督职责

时间:2019-02-12 来源:云安区纪委监委 发布: 浏览量: 【字体:小 大】

1月31日下午,六届区纪委四次全会召开第三次大会,6名镇和区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向区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汪杰同志主持会议。会上,白石镇、富林镇、区民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6名党委(党组)书记作了述责述廉,并接受了与会人员的评议。评议结束后,汪杰同志对述责述廉的同志进行了点评,认为他们的报告政治站位高、实事求是,能够紧紧聚焦“责”和“廉”两个重点,结合学习、工作、作风和廉洁从政情况,报告了一年来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执行廉洁纪律等情况,重点查摆问题不足,深刻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达到了预期目的。

汪杰强调,一要从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深化对述责述廉的认识。述责述廉作为党内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省委出台的《关于开展述责述廉工作的意见》,明确述责述廉报告要载入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一把手要站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的政治高度来看待述责述廉这项工作,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述出忠诚、述出觉悟、述出担当,把述责述廉的过程转化为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行动。二要严肃认真做好述责述廉的后续工作。引用去年12名市直单位一把手因述责述廉报告存在的问题、日常监督发现问题和巡察反馈意见建议被市委、市纪委领导约谈的例子,要求各镇各单位一把手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区纪委将协助区委对述责述廉情况和测评结果进行梳理、分析,提出加强监督的意见建议,强化结果运用,对存在问题和不足的,责成其进行整改。三要以述责述廉为抓手做实做细监督职责。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书记要从知行合一的角度审视自己、要求自己、检查自己,把述责述廉作为重要抓手,认真落实监督责任,主动、严肃、具体地履行日常监督职责,切实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切实形成监督与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和良好习惯。

    据了解,为进一步提高评议的针对性和准确性,会议特别邀请了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区直工委、区信访局、区委区府督查室相关负责同志参加评议。在这次述责述廉之前,6位同志还分别在所在的党委(党组)扩大会议上作了述责述廉报告,接受了评议。区党廉办将按两次评议各占50%计算其综合满意率,并按程序分别反馈给6位同志及其所在党委(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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