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安区纪委监委举办“清廉云安大讲堂第十一期” 组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政务处分法
7月31日上午,云安区纪委监委组织举办“清廉云安大讲堂 第十一期”,邀请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市委巡察办主任刘辉作学习贯彻《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专题宣讲报告,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汪杰作主持。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全体干部、各镇纪委书记、副书记、专职委员共56人参加学习。
授课过程中,刘辉同志围绕《政务处分法》,结合自身的实践,介绍了立法背景、意义、亮点和主要内容,分析了该法的立法思路和整体架构,结合执纪执法实际遇到的问题,深入浅出地进行了讲解。
刘辉同志指出,《政务处分法》本质是为了强化党的领导,促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是“三不”体制机制的重要体现,是《监察法》的重要补充。该法的出台改变了处分标准不统一的局面,对政务处分制度作出全面系统的规定,有利于监察机关强化法治观念、程序意识,推进政务处分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专业化。
在执法准绳上,刘辉同志指出了过罚相当的大原则;在具体处分量法上,点出了重中选重的原则,区别于违纪处分的重中加重,突出了纪严于法。
关于日常执法遇到的问题,刘辉同志通过自己的理解,运用具体例子进行了分析和性质界定。如村民小组成员、经济合作社成员违法是否适用《政务处分法》,二人以上共同违法如何通过身份、动机、情形、结果进行具体界定等问题一一进行了分析。
授课完毕后,汪杰同志就授课内容作了小结,认为刘辉同志的宣讲报告政治性、专业性和指导性强,突出一个“实”字,实在、实用、接地气;这次学习只是开始而不是结束,要求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要继续深入学习,深刻把握《政务处分法》的意义和要求,抓好该法的实施。班子成员要担负起带头学习的责任。
在大讲堂最后,有三位同志分别作了学习交流发言,推动了认识的再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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