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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安区纪委监委:坚持防微杜渐 抓早抓小处理41人次

时间:2020-09-25 来源:云安区纪委监委 发布: 浏览量: 【字体:小 大】

“贵单位在此次工作进展汇报会上,反馈的情况比较表面,没有抓住要点,没有深入理清工作思路.....”这是云安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约谈区直某单位一名党组书记的场景。

该委综合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用活用好约谈提醒、批评教育、通报诫勉等方式,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让监督“长牙”、让纪律“带电”。2019年以来,该委抓早抓小处理41人次,其中集中约谈提醒1人次,谈话提醒2人次,批评教育27人次,责令书面检查4人次,诫勉谈话5人次,通报批评2人次。

该委为进一步建立完善各镇纪委、各派驻(出)机构以及各纪检监察室对涉嫌一般违纪问题线索处置情况的信息报送机制,出台制定了《关于定期报送监督执纪抓早抓小工作有关情况的通知》文件,由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建立抓早抓小问题清单台账,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及时收集、及时跟进、及时处理,督促各镇纪委、各派驻(出)机构以及委纪检监察室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早处置、早解决。

针对某村委多名村干部在扶贫领域审核工作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该委工作人员联合镇纪委实地走访到村委会,向每名涉事村干部在五保核减转低保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工作不认真、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进行批评教育,并现场开展政策宣传,形成震慑,保证效果。该村委会主任表示:“这次面对面的批评教育,让我深刻认识到工作过程中存在的不够认真细致、把关审核不严问题,感谢党组织给我改正错误的机会,我将组织村干部重新对政策法规进行学习,提高履职能力,规范工作流程,以更饱满的热情、更高的要求为村民造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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