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安区:主动靠前监督 筑牢安全生产防护墙
“刚刚在你镇督查时发现,有一台装载着多个煤气瓶小型货车在主要道路上行驶,但煤气瓶与煤气瓶之间连基本的防碰撞安全措施也没有,存在安全隐患。请你镇迅速开展辖区内代充煤气点和加油站等场所的检查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这是2021年6月14日,云安区纪委监委督导检查组到白石镇开展安全防护检查指出问题时的情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6月13日对湖北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燃气爆炸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端午节期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云安区纪委监委充分履行监督职责,发挥“监督的再监督”作用,于6月14-15日派出督导检查组,主动靠前监督,紧盯道路交通、危化品、消防等重点领域,通过采取实地查看、现场询问、查阅资料等方式重点对各镇政府、区直有关单位、加油站、煤气站和代充煤气点等30多个重点单位场所开展督导检查,督查发现个别煤气站午间没有人值守、大门没有上锁和个别代充煤气点随意将10余个煤气瓶堆放在在县道边等问题5条,均已及时反馈推动立行立改,压紧压实各镇属地责任。
接下来,区纪委监委将继续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强化精准监督,紧盯危化品、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督促各镇党委政府和区直各有关单位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对在安全防护工作中思想麻痹大意、擅离职守,指挥不当、推诿拖延,令不行、禁不止,迟报、漏报、瞒报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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